科技通〔2012〕11号
各相关专业学院:
根 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校内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实施 细则》(试行),学校决定对珠海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及引进人才专项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0—2011年立项的校内基金项目,包括:
1、2010年引进人才专项基金项目2项;
2、2010年科研发展基金项目12项;
3、2011年科研发展基金项目17项。
(详见附件1:《2010—2011年立项校内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一览表》)
二、检查内容和标准
按照项目合同书,检查年度计划和预期进展情况,是否达到或完成合同要求。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校内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3、《2010—2011年立项校内基金项目进展(完成)情况偏离表》;
4、《结题验收鉴定方式及鉴定委员会专家建议申请表》。
四、检查与验收方式
1、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交所在专业学院,各专业学院组织初步审查、签署意见,汇总后提交科技处。
2、结题验收采用会议鉴定方式,科技处组织检查及验收评审。
五、时间安排
1、相关材料请于2012年5月21日前提交至科技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2、结题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申请延期结题报告,否则将撤销该项目,全校通报。
联系人:赵东秀 刘思广 电话:3622801
邮箱:kejichu@zhbit.com
附件:1、《2010—2011年立项校内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一览表》
2、《校内基金项目进展(完成)情况偏离表》
3、《结题验收鉴定方式及鉴定委员会专家建议申请表》
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5、《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校内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6、《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7、《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8、《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校内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