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通[2010]03号
各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 “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金额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的课题分为:(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平均为20万元)、一般课题(平均为10万元)、青年基金课题(平均为8万元);(2)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
二、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1971年3月31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 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 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 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 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 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3、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三、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
招标课题申请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0年版),届时需听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2010年版)。
申请者于3月2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论证表》8份(重点投标课题不需《活页论证表》)递交科技处。上述材料请从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马静娴 3622801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
科技处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