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通[2009]05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2009年度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科技成果奖的项目;
(二)2009年度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
(三)2009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含会议论文);
(四)2009年度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五)2009年度获得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工作程序
(一)在上述统计范围内者,须填写相应的登记表格(见附件1-5),并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各单位将本单位审核后的科技成果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纸质版(需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三、统计要求
(一)被SCI、SSCI、A&HCI、EI、ISTP、ISSHP索引收录的论文,另需提交索引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08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见附件6)为准;“统计源期刊”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出版的2008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见附件7)为准。
(三)2009年12月31日前,以专业学院(部、处)为单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马静娴 电话:3622801 邮箱:mjx818@126.com
本次统计所形成的资料将作为以后计算科研工作量、考核、职称(务)评聘等工作的参考依据,望各教职员工如实填报。
特此通知。
附件:1、获奖科研成果登记表
2、科技成果鉴定登记表
3、论文成果登记表
4、著作成果登记表
5、专利成果登记表
6、2008年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7、2008年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科技处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