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通〔2016〕3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发展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决定对2013-2014年度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15年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3-2015年立项的校内基金项目(附件1、附件2)。
二、检查内容和标准
按照项目合同书,检查年度计划和预期进展情况是否达到或完成合同要求。
三、提交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校内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3、校内基金项目进展(完成)情况偏离表;
4、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5、经费使用说明;
6、结题报告;
7、支撑材料(项目研究预期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签订的项目、获得立项课题等)。
四、提交方式及流程
1、电子版
项目负责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完善个人及课题相关信息,并以WORD或PDF格式将以下材料上传系统:项目申请书、合同书、开题报告、变更表(如有)、偏离表、经费使用说明(结题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申请书、结题报告、支撑材料等。
各单位科研系统管理员,请于12月8日前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审核以上材料的完整性。
2、纸质版
各单位请于12月8日17:00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科技处,项目申请书、合同书、开题报告无需纸质版。
3、结题验收暂定于时间12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检查与验收方式
中期检查项目,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结题验收项目,通过答辩方式进行会议评审鉴定。
六、其他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等情况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不办理任何手续,延迟提交项目中期材料或者结题验收成果的,将撤销该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并暂停后续项目的申请。
联系人:赵东秀 黄哲
电 话:3622801
附件:校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相关附件
科技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