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放服务,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资金管理暂行办》(珠科工信〔2015〕397号)规定,现开始受理申报2017年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资金项目。
一、 申报项目类型
2017年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资金项目分三类,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专题一、新型研发机构初次认定补贴
对初次纳入新型研发机构培育计划的单位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专题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资金补贴
对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上年度检测服务或科研仪器设备等投入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三、市财政建设的公共平台条件建设项目
由市本级财政性资金主导建设的公共技术平台科研与检测仪器、大型工具软件的升级等条件建设项目。
二、 申报方式及时间
专项资金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统一采用“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ywgl.zhcz.gov.cn)”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首先要注册用户,然后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方法请参阅系统帮助文件。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下午5:00;主管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6日下午5:00;书面材料一式七份(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产学研合作科,六份自行保存用于专家评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