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通〔2018〕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202号)文件要求,启动我校2018年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限额
1、省级重点建设平台1项;
2、创新团队项目1项;
3、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重点项目2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8项;
5、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3项;
6、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10项。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均需纳入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十三五实施方案(含子项目),重点支持有一定基础的科研项目、创新团队与科研平台跃升建设;对现有项目逾期未结题或有撤项记录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2、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其资助经费由各申报单位统筹安排,学校“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及学校科研发展基金给予奖补资助。
3、本次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管理、结项评审等工作,严格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各单位要规范科研成本预算与核算,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申报方式、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方式
第1、2、3类项目由学校组织申报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立项;第4、5、6类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特色创新类教育科研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推荐、省教育厅认定方式予以立项。
(二)程序和材料
1、12月28日前,受理项目申报并开通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申报书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交科技处;
2、1月5日,科技处组织项目评审;
3、1月6日,评审结果报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审议;
4、1月7日-9日,科技处网站公示;
5、1月11日,科技处以正式公文报送申报遴选工作情况及拟立项项目清单,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拟立项项目的申报材料。
联系人:黄哲、刘媛媛
电 话:3622801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认定申报要求
3. “×××平台/项目”建设申请书
科技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