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通〔2019〕1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社科规划办《关于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9-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珠社科规划办通〔2019〕165号)通知要求,启动珠海市哲学社科规划2019-2020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本次年度课题申报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按该《课题指南》的范围和方向,在其框架下自行确定研究题目;或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方向选题。本次年度课题立项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和后期认定课题。
后期认定课题是指已完成并被相关部门采纳使用或得到市委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应用性研究报告,完成时间限定于2018年,可按结项要求进行申报,经鉴定通过可结项。
各类别课题的完成时间(自立项公布之日起计算):重点课题原则上在12个月内完成,研究成果为1篇总研究报告和不少于2篇的决策建议报告;其他课题(一般课题、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属基础理论研究的,在24个月内完成;属应用对策研究的,在12个月内完成。研究成果以个人申请书为准。
二、申报时间
珠海市社科规划2019-2020年度课题的申报材料由学校科技处审核后统一报送珠海市社科规划办,请申报单位于2019年6月5日下午17:00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限项要求
按珠海市社科规划办下达的申报项数要求,我校学科共建课题推荐申报总数不得超过5项;若超过申报项数,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按评审结果推荐上报。其他项目类型无申报项数限制,学校将视申报情况组织评审。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和申报人认真按照《关于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9-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7修订)》等文件要求进申报,充分了解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报要求、支持方式和成果体现方式等内容要点。
2.请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后,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材料,以及本单位课题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
3.请申报人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项目申报一栏录入申报材料。
4.请申报单位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请材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未按要求填写、报送或弄虚作假等,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推荐申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622801
附件:
1. 《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报书》
2. 《珠海市哲学社科规划年度课题论证(活页)》
3.《珠海市哲学社科规划2019-2020年度课题指南》
4.《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学科分类表》
5.《珠海市哲学社科规划2019-2020年课题申报汇总表》
6. 《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7修订)》
7. 《关于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9-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珠社科规划办通〔2019〕165号)
科技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