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通〔2019〕21号
各专业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转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精神,经领导批示,现组织全校相关单位学习《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附件1)。请各单位采取集中学习或分散学习的形式,积极组织学习,确保传达至各个老师,并形成学习情况记录表(附件2),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联系人OA邮箱,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科技处。
联系人:王云鹏 电话:3622801
附件:
1、教育部科技司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2、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学习情况记录表
科技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