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处(室、部):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申报项目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根 据通知要求,所申报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紧密结合我国、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 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改革方向、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等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的主题和主线,以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对重大 现实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
(一)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鼓励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加强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推动科学 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中国发展道路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战略研究;党的建设科学化研究;社会建设与管理的 创新研究等等。
(二)所申报项目要重视广东特色和优势学科的发展。加强对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等广东地方历史文化和岭南民俗文化的研究,加强广东思想史和广东历史文化名人的专题研究,着力推出体现我省特色、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类别有:一般项 目、青年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本年度暂不受理申报。特别委托项目及学科共建项目另行组织申报。
(四)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由科技处组织申报。不具备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项目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五)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由珠海市社科联组织申报。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对所在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每个地市社科联限报1项。
(六)本次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00项,青年项目约40项,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约5项,每项资助4万元。
(七)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鼓励以系列论文(论文集)或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以专著形式申报的一般要求3年内完成。
(八)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 的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 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2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每一位课题组成员 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十)项目申报者需提交书面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
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含原件一份,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
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五份(含原件一份,从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专区下,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dghb@21cn.net)。
(十一)项目申报者须按规定交纳项目评审费,每个项目200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过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十二)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十 三)申报时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 9月5日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者应自行掌握网上申报时间,以免错失申报期限。我校科技处将于 2012年9月3日—9月7日统一收取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及加盖公章,一并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十四)项目申报者如有不明事宜,可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刘思广 赵东秀 0756-3622801
科技处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通知